代位权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吗
一、代位权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吗
代位权,简单来说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的一种权利。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当债务人出现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的情况,并且这种行为已经损害到了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就有权利以自己的名义去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这就是代位权的基本含义。
在实际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是有一系列法定条件需要满足的。
比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是合法的,这是基础;
债务人得存在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也就是该行使权利的时候却不积极行使;
并且这种行为确实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债权人才能行使代位权。
而在行使代位权
同时,行使代位权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是由债务人来负担的。
总的来说,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明确是债权人,并且是以债权人自身的名义来进行相关操作的,这就是代位权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二、代位权行使有哪些具体法律限制
代位权行使有以下法律限制:
首先,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需合法、确定且已届清偿期。若债权本身不合法,如赌债等不受法律保护的债权,无法行使代位权;债权不确定或未到期,也不符合行使条件。
其次,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同样需合法、到期,且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像基于扶养关系、人身伤害赔偿等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债权人不能代位行使。
再者,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债务人应行使且能行使却不行使,导致债权人债权有无法实现的风险。
最后,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
三、代位权行使有哪些法定限制条件
代位权行使有以下法定限制条件:
首先,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已到期。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且履行期限届满。
其次,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合法且到期的债权。该债权不能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像基于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等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债权人不能代位行使。
再者,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也就是债务人不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导致债权人债权有无法实现的危险。
最后,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若超出范围行使,可能得不到法律支持。
当探讨代位权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吗这一问题时,我们知道债权人的确是以自己名义行使代位权。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其范围是怎样限定的,是否只能在自己债权范围内行使呢?另外,在行使过程中,如果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能否向债权人主张?这些都是在代位权行使过程中常见且重要的问题。要是你对代位权行使范围、次债务人抗辩等与代位权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相关的问题存在疑惑,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